※特別規定:
有關單次落地簽之受理:
<不受理>
1.從未辦理過的”台胞證”旅客。
2.在深圳曾經辦過單次落地簽之旅客。
<可受理>
1.持有”過期台胞證”(五年期)可以台灣護照加上身份證辦理。
(但若是上述第2點前提下,則不得受理)
2.正在台灣申請”單簽”或”多簽”(有台胞證者)之旅客,因故(奔喪、緊急事件)必須前往深圳,在無台胞證情形下,旅客可持”回執聯”、台灣護照及身份證辦理。
3.台胞證未滿六個月者,可以台灣護照加上身份證辦理(現行規定)。
※深圳目前只有機場可以辦理單次落地簽證,口岸、港口碼頭無法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