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胞證落地簽城市 <大陸地區受理台胞證落地簽城市一欄表>
※此大陸地區落地簽證資訊僅提供參考,若有任何變動資訊以官方之公告為準,如有任何問題,請自行向大陸各入境口岸或搭乘航空公司確
 認。
※因大陸落地簽證會因旅客本身的一些狀況而有所不同,建議出發前於台灣辦理好,以免延誤行程。

城市
加簽
單次新證
備註
1
香港(HKG)

持有效之台胞證正本可於香港機場辦理加簽,費用港幣 150元(不收台幣)效期及可停留天數為3個月。 
受理地點:香港機場客運大樓五樓抵港層(禁區)中央客運室(近27號閘口)。
受理時間:08:45-22:00

※香港境內的香港中國旅行社可辦理一般換發新證或加簽,機場裡面就只有單次加簽!!
營業時間08:45-22:00(公眾假期照常)。
服務電話:2261 2062   傳真:2261 2069

2
澳門(MFM)

持有效之台胞證正本可於澳門機場辦理加簽,費用港幣150元(不收台幣),效期及可停留天數為3個月。
受理地點:澳門機場入境大廳西側。
受理時間:10:00-18:00

※澳門境內的澳門中國旅行社可辦理一般換發新證或加簽,機場裡面就只有單次加簽!
註:台胞證隨機加簽的服務只接受下午5:00以前的班機,申請費用新台幣800元。

※澳門航空與澳門中國旅行社合作,特別推出『台胞證隨機加簽』的服務。只要在台灣機場辦理登機手續前,把有效期限內的台胞證交給澳門航空櫃台,並填寫申請表及切結書,即可辦理台胞證加簽。
註:台胞證隨機加簽的服務只接受下午5:00以前的班機申請

3
上海(SHA)

上海埔東機場全日二十四小時受理台胞證之落地加簽及新辦台胞證業務,但是已申請過台胞證者只能辦理加簽。
辦理地點:上海浦東國際機場國際到達大廳口岸簽證處
受理時間:全日24小時
服務電話:021-68346939 / 6834-1000 / 6268-8916

※特別備註:
機場內設有快速照相,費用為人民幣20元。
需填寫上海居住位址及聯絡電話。
搭乘西北航空不適用落地簽註方式入境上海。
小孩須附上效期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正本。

4
福州(FOC)
 
5
廈門(XMN)

受理地點:出入境管理處機場簽證科:高崎國際機場國際到達層隔離區。
受理時間: 週一至周日,與當天國際航班抵達時刻同步
諮服務詢電話:6028265

※特別規定:
自2008年4月25日起,廈門機場不再接受持外籍護照(含日本及汶萊)入境大陸地區旅客申請落地簽證。
由HKG轉KA航班至XMN落地簽,請備齊護照及身分證正本。
由HKG轉CZ航班至XMN落地簽,持護照即可。

6
海口(HAK)
 
7
三亞(SYX)
 
8
成都(CTU)
※特別規定:
搭乘CA班機至成都,一定要需持台胞證+身份證才能辦理加簽。
搭乘UO(香港快運)至成都,無法辦理台胞證落地加簽或新簽。
9
大連(DLC)
※特別規定:大連簽證處:自2007年8月20日起,凡在大連辦理落地簽證之外籍旅客(不包括港澳台),需持有國內一、二類(省部級以上)邀請函。
如持有企業或個人邀請函的外界旅客需要提前一天將邀請函及護照傳真至國航大連營業部,由營業部轉呈簽證處,經大連簽證處審核後方可入境,特此通知。
10
瀋陽(SHE)
※特別規定:
搭乘港龍航空KA920(HKG/DLC/SHE)前往瀋陽的旅客,須在大連辦理入境通關手續,申請落地簽也須於大連辦理。
11
武漢
 
12
青島
 
13
廣州(CAN)

廣州機場內的加簽櫃台僅受理持有有效台胞證辦理落地加簽,台胞證效期至少6個月,若只有3個月須請航空公司確認。
辦理地點:廣州機場內的台胞證加簽櫃檯
受理時間:至17:00止

※特別規定:
搭乘KA481或KA437轉機至廣州,旅客需至香港機場辦理加簽手續。

14
北京(PEK)

受理地點:T3航站入境邊防證件查驗檯東側(面向查驗檯左側)。受理時間: 週一至周日,與當天國際航班抵達時刻同步

※特別規定:
台胞証效期需6個月以上。現場拍攝需收RMB40。僅開放台灣居民辦理台胞證落地簽,他國護照不在開放之列。航機值勤人員,如駕駛員、空服員,不在開放之列。

15
南京(NKG)
 
16
重慶(CKG)
 
17
杭州(HGH)
 
18
桂林(KWL)
受理時間:全天24小時。諮詢服務電話:2845053,5823492。
19
深圳(SZX)

(視情況接受辦理)

※特別規定:
有關單次落地簽之受理:
<不受理>
1.從未辦理過的”台胞證”旅客。
2.在深圳曾經辦過單次落地簽之旅客。

<可受理>
1.持有”過期台胞證”(五年期)可以台灣護照加上身份證辦理。
 (但若是上述第2點前提下,則不得受理)
2.正在台灣申請”單簽”或”多簽”(有台胞證者)之旅客,因故(奔喪、緊急事件)必須前往深圳,在無台胞證情形下,旅客可持”回執聯”、台灣護照及身份證辦理。
3.台胞證未滿六個月者,可以台灣護照加上身份證辦理(現行規定)。

※深圳目前只有機場可以辦理單次落地簽證,口岸、港口碼頭無法辦理。

20
天津(TSN)
 
21
寧波(NGB)
 
22
濟南(TNA)
 
23
昆明(KMG)
 
24
西安(SIA)
 
25
長沙(CSX)
 

大陸地區受理台胞證落地簽所需證件
(一) 台胞證落地加簽所需證件
   ■中華民國護照正本
   ■五年台胞證正本(需6個月以上有效期,台胞証內需有空白簽注頁,備註頁不得視為簽注頁)
   ■身分證正本(小孩須附上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正本)
   ■申請表〈台灣居民口岸簽證申請表〉
   ■兩吋彩色照片1張(3個月內)
   ■費用為人民幣100元(香港&澳門費用為港幣150元)

(二) 台胞證單次新證所需證件 (三個月單次)
   ■中華民國護照正本(需6個月以上有效期)
   ■身分證正本(小孩須附上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正本)
   ■申請表〈台灣居民口岸簽證申請表〉
   ■兩吋彩色照片2張(3個月內)
   ■費用為人民幣150元

(三) 台胞證加簽延期所需證件:
   因探親、旅遊、治病、經商等事宜,確有需要延長停留期限的人員及其家 (含配偶、父母及未成年子女)。
   每次延期不超過3個月,可延期2次。

   ■台胞證正本
   ■護照正本
   ■白底彩色照片兩張
   ■住宿證明

台胞證過期或遺失
1. 在台灣遺失:先去警察局報案,拿到報案證明後委託旅行社辦理。
2. 在香港或澳門遺失:先去警察局報案,拿到報案證明後,到香港中國旅行社電話:852-28533573或澳門中國旅行社電話:853-705501申請
  補發。如果連護照也一起不見的話,還要拿著報案證明去香港的中華旅行社電話:852-25229580或澳門台北經濟文化中心
  電話:853-6663563協助處理。
3. 在大陸遺失:先去警察局報案,拿到報案證明後,向當地的出入境管理局申請補發臨時台胞證。記得向市級報紙登報作廢,申辦的時候要
  用。如果連護照都不見了,那就必須從深圳進入香港或由珠海進入澳門向中華旅行社電話:852-25229580或澳門台北經濟文化中心
  電話:853-6663563申請返台證明後搭機返台。

如有特殊情況可洽海基會協調境管局協助當事人由大陸直接搭機經香港返台,然後在機場的境管局服務站補辦入境手續。

在大陸台胞證過期或遺失手續如下:
1. 持臨住宿證明,2吋照片3張及填寫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簽注申請表。
2. 持有效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應提交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如果是申請補發,還需要交驗本人台灣身分證,並提交影本。
3. 因遺失、被盜原因申請補發台胞證,應提交刊登作廢聲明的報紙。
4. 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認為必須提交的其他證明。
5. 申請人須親自辦理,不滿18周歲或70周歲以上的申請人,可委託代辦(代辦人需提交身份證) 。
6. 辦結時間:申請資料齊全後,7個工作日內辦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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